我单位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后评估服务项目(比选采购),经比选小组评审,确定北京炜衡(南通)律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。
中标金额:人民币壹万仟玖佰玖拾元整(¥17,998.00)。
联系人:王先生电话:0513-59009107
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6年9月6日